山西运城与陕西渭南、河南山门峡三地隔水相望,4.8级地震使得毗邻地区感同身受,也属正常关联事件,因此原因,并未见谁大呼小叫过。不过,倒是对于地震监测部门微词颇多。什么内容呢?质疑的最多,粗口也不少,其中用词造句与前年大体类似,并无多少新意。
前年是什么情况?汶川地震以先,在四川一些地方,据说曾经有些预兆,有过传言,也是先被有关方面否认,尔后地震应声而至。不过,那一次的震级之大为历史罕见,危害之重堪称无比巨大。那时便有情绪失控的质问了,地震局里都是些干啥吃的?凭啥你说没有,却偏偏就有?当然,有的甚至于还破口大骂过。
也别说公众的抱怨没有新意,关键是地震监测部门确实没有什么建树。尽管大家都明白,破解地震规律是目前的世界性难题,但你终究就是专门搞地震研究监测的。公众都不愿意相信传言,但地震究竟会在什么时候发生,而什么地方将发生多大级别的地震,在没有人能说的准确的情况下,宁可信其有也无可厚非。
并非是说地震监测部门不能有失误,而是强调无论预报也好,辟谣也罢,但凡从权威部门口中出来的话都该是有根据的。比如这次,既然前面有人吵吵了,说不会发生地震是不是认真核查、仔细调研之后的定论呢?若是,现在的结果就是认识能力的问题,是好心之错。若非,为什么不实事求是告知公众呢?总之,都有大白天下的必要。
之所以坚持要获知答案,一方面出于公众的知情权力。另一方面还是想澄清一些事实。既然地震是形于内而显于表的,那么在事前总会有迹象征兆呈现的。这些迹象或征兆尽管无助于前次地震的防范,但获知它却也是补牢之举,对于将来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更重要的是,把此次震前的种种与早先的摆在一起,传言是正言,还是谣言以及各方究竟孰是孰非?均一目了然了。
最担心的莫过于,地震的传言早就有了,而在缺乏必要科学证据做支持的情况下,有人却以权威的身份匆忙进行“辟谣”。甚至于灾难降临之后,有人也不见有过一点反思与检讨的举措。这样的态度对待公众和社会,危险吗?也是,可悲吗?更是。
关于这一点,前年,汶川是例子;前面,海地也是例子。而这次的山西地震更是例子。出现了大量人员伤亡固然是悲剧,但没有人员伤亡也并非可以窃喜的理由。要知道,现在正是地震活动的频繁期,悄然间有万千生灵被掠去的危险还是无时不在的。关乎性命的事情,是含糊不得的,有时的含糊就是犯罪。
' />事情倒确实是不大,只不过要是把前后新闻连起来看,这事儿就成了黑色幽默:在1月22日的时候,山西省地震局通过媒体发布消息称,“省、市地震局已作出澄清,地震专家并未作出山西境内近期将发生破坏性地震的预测意见”,而早在1月7日,“山西省地震局专家对近期监测数据进行了核对,山西省地震台网并没有记录到1月5日凌晨太原发生过有感地震,专家也未作出任何山西境内近期将发生破坏性地震的预测意见。”
按说这话也不能算错,但请您往下看:当地震没有按照地震局的指示行事时,于这个4.8级的地震之后,山西地震局说了,这并非是他们的错,由于这种地震震级太小,不能算是破坏性地震,所以他们就啥都没说。原文是“发布预测意见没有减灾实效,因此,政府一般不发布针对这类地震的预测意见”。
我们应该根据这第二次表态来恭贺山西省地震局破解了世界上最难的难题之一:地震预测。这么多年来,多少人打算在这方面有突破,但一直都没能取得大进展。而我们仔细体会山西省地震局的说法就会发现,人家早就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只是由于这次地震没有什么破坏性,所以他们都不想作发布或者预警。在这里我们要批评一下当地地震局,这个成果相信早就成型,为什么不早作推广呢?
其次,我们应该提醒一下山西省地震局,说瞎话的时候千万要记住自己曾经说过什么。虽然你们在事后解释说,“破坏性地震”是有严格的内涵与外延的概念,自己开始就说了是“并未作出山西境内将发生破坏性地震的预测意见”,并非是说不会发生地震,这话怎么也与后来的因为“破坏性够不上发布地震预警”是两个概念,这个理由未免过于振振有辞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这并非是山西省地震局在这方面有了突破,而是鸭子死了嘴硬的精神再次被发扬光大而已。很多时候我们都能看到这种景象,只是这次时间实在是相隔太近,以至于没有时间的延时效应之后,这记自己给自己的大嘴巴异常响亮。这叫做“错了我也不承认”,哪怕并非是自己的责任,我也不能承认,一旦承认就会丧失了良好的形象——把自己弄得跟偶像明星似的。
除非大的地震,一般的地震往往并不可怕,作为一种自然现象,至少不算是最可怕的事,毕竟震几下就能完事儿,造成多大的损失也是一次性的。但这种嘴硬到如此地步的机构,用一个谎言掩饰另外一个谎言的话,这问题可是严重多了。毕竟地震算是天灾的一种,像《2012》中那样的全球性灾难,我们的一生里碰到的机会并不多。可这样的机构则总是伴随着我们,那可是很难逃掉的。当他们振振有辞之时,我们的日常生活会变成什么样,相信大家都能想得到。是的,我说的不是一个区区地震局。
' />“运城地震不够大无需预报”。山西地震局的这句话应该成为2010年最牛官腔。汶川灾区重建未毕,山西地震局就“好了伤疤忘了疼”,4.8级地震竟然不予预报。众所周知,地震是最难预测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破坏性往往超出人们的想象;既然预测难以准确,山西地震局怎么就吃定“地震不够大”呢?万一地震“够大”,没按套路出牌呢?万一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你负的起责任吗?海地地震血淋淋的惨痛就摆在面前,我们自己应该给自己敲响警钟!
山西地震局不予预报的理由很充分。第一,山西省地震监测40年,4-5级的中等地震每年平均两次,地震破坏性较小;第二,一旦播报出来必然会引起惊慌,万一地震没有“杀伤力”又耽误了国计民生,可担当不起了;第三,地震预测本来就不准确,要是预测失误,反而会背起谎报的罪名,自讨苦吃;所以“经验老道”的地震局才能“放心”不予预报。可是感受到明显震感的运城百姓却不敢放心,发生了地震这么大的事,竟然也连个站出来说话的人都没有。
地震多大才算大?据国务院1995年颁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事件”,并没有规定特定的级数,这就给地震局出了一道难题。地震的破坏性不仅仅和震级有关,还和震源深浅、震中距、地形地貌有关;仅以震级很难以判断其破坏性。所以山西地震局的说法是不科学的,所谓“瞒报”是为了避免社会恐慌,可“瞒报”后就不会引起社会恐慌?地震预警体制在硬件设施不断健全的同时,还应加强地震预警宣传工作,普及地震预防知识,让老百姓对地震有一个理性的认识;硬件配置和宣传同步走,才能发挥地震预警的社会效应,才能得到群众积极配合和互动;而对于难以把握的地震条例,应予以明确的解决办法,含糊其辞的说法只能缚住自己的双手。
台风报得,地震就报不得?希望不久的将来地震也可以像天气预报一样频繁出现在老百姓的视听里;而不是地震局“闭门造车”,信息对外封锁。自然灾害的预警是为了增加人们对未来生产和生活的预期,减少损失,如果预警信息总是滞后,那要预警还有什么用?
' />地震局前脚告诫群众 “不要轻信和传播传言”,地震后脚就来了,辟谣变成了谎言,传言反而得到了验证,令人大跌眼镜。而在事实面前,地震部门又在是否是“破坏性地震”上玩起了文字游戏,以此回避尴尬。实在让人想不明白的是,不管会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群众已经通过“地震云”、家畜的“异常反应”等现象,预感到地震的来临,为什么有关部门还讳莫如深,并极力进行掩饰,难道是怕地震出个金矿,引起群众哄抢不成?
实际上,这种对群众迫切希望知道的消息遮遮掩掩的背后,就是那种落后的驭民思想使然。在长期的封建社会,统治者治理百姓的法宝,就是不让群众知道事实的真相,不让他们懂得更多的东西,也就是那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此一来,官方就可以把话语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这样的愚民思想、驭民之念,至今依然残存在一些人的头脑中。
就拿地震信息来说吧,官方最常见的说辞,就是怕引起“民众恐慌”。如果说怕引起恐慌一说成立,那么信息透明是消除恐慌的最好方式,提前让大家知道即将来临的地震无什么大的危害,是最好的安抚,而不是用捏着鼻子哄眼睛的方式,对群众说不要信谣、不要传谣。作为地震预测部门,小震你们说无需报,大震你们又无法报,到底让群众信什么?大道消息不畅,小道消息必然流行。从这次“民众恐慌”的恐慌来看,真正原因就缘于地震局没有发布可靠的消息。
当今是公民社会,不论是政府行使管理权限还是公共决策的过程,都必须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而公民知情权的实现正使得政治“透明化”,从而保障民主机制有效运转。公民当然有权利知道正发生的他所感兴趣的问题和情况,有权利了解社会的发展与变化……这不管是在民间还是官方,都基本成为一种共识。
公民社会是在民主与法制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主最主要的一个特征,就是要让民众获得知情权,正所谓“没有知情权的民众就没有民主”。国家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所有涉及公共事务的政府及其部门,都应该实行信息公开。也就如温家宝总理所说的那样,“群众有权利知道政府想什么、做什么,并且对政府的政策提出批评意见”。只有公权部门推动信息公开,实现政府透明,才能不断完善民主社会和公民社会,也只有信息畅通,才能让公众免于恐慌。
' />中国地震台网测定,24日10点36分14秒,在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万荣县交界发生(M)4.8级地震,震源深度12.0公里。据《太原晚报》报道,就山西此次地震此前出现的传言,省、市地震局专家不仅未作出山西境内近期将发生破坏性地震的预测意见,反而对此前的传言进行了“辟谣”,请广大市民不要轻信和传播传言,共同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1月25日中新网)。
对天灾进行必要的预测是为了把天灾给人类带来的损失降到最小,但也同时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即可能导致的社会失序。这两个可能性源于可能发生的事实是否真实。如果真实,失序就是必然要经历的事件;如果不属实,那导致失序的言论就是造谣,司法部门将依据法律对造谣者进行惩处。很显然,不属实的天灾谣言必定会有司法部门来追究谣言的制造者,跟地震局似乎就没有多大关系了。
然而,汶川大地震也好,此次的运城地震也罢,地震局都扮演了一个“辟谣”但却并未起到“辟谣”作用的角色。导致地震局对地震预测失音结局的原因,有分析人士也指出是因为地震系统的管理体制出了问题。但是,经历过一次汶川大地震教训之后的今天,地震局又扮演一次一样的角色,不禁让人怀疑地震系统“自我批评”、“自我纠偏”精神的缺失。
这种精神缺失,因为它关系着千万人的生命,所以显得格外重要和受人关注。幸好此次运城地震震级不高,所致损失也不大(笔者一位运城的朋友告知没什么大碍),但如果结果不是这样,那地震局该如何担当?其实如果没有做出准确预测倒也罢了,这只能说明地震局的无能和失职,但却还出来对“个人的预测”进行“纠正”,让准确的预测消失于地震局的无能“辟谣”之中,这种“无能”就不再是能力上的无能,而是意识无能。确切些说,地震局对于地震预测的意识已经淡化到了负数层级(被官僚意识所淹没)。
运城盆地作为汾渭地震带的一部分,该地震带仅在上世纪90年代就发生过多次4级以上6级以下的地震,对于个人发布的地震传言,地震局从经验角度来说,不该急于辟谣,而是考证其是否属实。但是,山西省、运城市地震局却未能如此操作,而是急于“辟谣”,让人们再次看到地震局的无能。但无能的角色并不会让地震局永远扮演下去,因此,地震局还是应该加紧反省,改革地震系统的体制问题,以发挥对地震预测的应有作用。
' />本来,山西河津地震并没有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让我们松了一口气,至于地震局“自摆乌龙”,普通公众也就调侃一下权充谈资。然而,山西当地的地震局此时向大众普及“非破坏性地震无需预报”的“知识”,却令人不解。
按当地地震局的说法,“6级以上的地震才具有破坏性”。国务院1995年颁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规定,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事件”。虽然山西地震尚无人员伤亡的报告,但据媒体报道,仅万荣县就有“298户房屋受损,发生裂缝。”凭什么断定4.8级的地震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更为重要的是,“破坏性”是对地震结果的描述,只有在地震后才能准确判断。在目前地震预测技术的局限下,只要地震没有发生,谁都无法预料是否具有“破坏性”。那么,地震发生十多天前,当地地震局又凭什么言之凿凿地发布“不会发生破坏性地震”的辟谣信息?
在自然灾害面前,为了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只要探知到可能发生地震,不管能否准确预测其发生的概率和烈度,政府部门都应该依法向公众公开信息,让大家有所防备。当地地震局认定的“地震谣言”却最终应验,难道民众对地震的预测比地震局还要灵验?而从地震局对“破坏性地震”的解释来看,说明地震局是事先预测到了地震的,那么民众的所谓“谣言”也不是空穴来风,极可能其“消息源”正是地震部门的预测结果。那为何不能向民众实话实说“这仅是一个小地震,不会造成破坏性”、而不是简单的“辟谣”呢?
当然,地震信息发布不能随意,要依法进行。但要让权威信息“跑过”谣言,及时、准确地公开是必须的,山西地震风波再次证明了这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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