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将对隐形眼镜隐形眼镜进行培训
来源:福州日报 2011-12-05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4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将对辖区内从事隐形眼镜验光和助听器验配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今后隐形眼镜验光师、助听器验配师要取得相关职业证书,方可正式上岗。 据了解,这两类专业人员均应参加培训、考核、鉴定,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才能上岗从业。为保证质量,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机制,即统一培训、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鉴定、统一考评和统一证书。经培训、考核、鉴定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此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规定,这两个职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是审批开办相关企业的必备条件之一。 (福州日报记者 李蓓 通讯员 陈素娟 谢秀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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