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浙江东阳市南马镇发生一起溺亡事件,吴明福去水库游泳,再也没能上来。因为付不起专业打捞队1万元的打捞费,吴明福的妻子只好跪在水库边,点燃几柱香,求菩萨保佑,让老公的尸体赶快浮上来。
《挟尸要价》引发的道德冲突尚未淡去,猝然传来“妻子哭等丈夫的遗体浮上来”的酸楚消息,让人悲从中来。
我们先得厘清几个基本事实。首先,在动辄数万元的打捞市场价面前,万元打捞费不算高。其次,打捞队收取打捞费是正当劳动所得,没有挟尸要价。最后,村民曾组织人员帮助打捞,由于水深没能成功;警方没有专业的打捞工具,不具备下水打捞的条件。
仿佛谁都没有错,谁都可以安之若素。那么,是谁制造了这起伦理悲剧?
我们是有着行礼如仪的传统国度,历来对死者存有敬意,所谓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公民无论寿终正寝还是意外死亡,都应享有最后的尊严。善待吴明福的最好方式,是及时将其打捞出来。
国之兴也,视民如伤。公民身亡,国家有责任将其打捞出来。早在去年挟尸要价的悲剧发生后,坊间就已有呼声:打捞应该公益化。这一民意诉求并非无理取闹,而是基于沉痛的现实。
妻子哭等丈夫的遗体浮上来,是沉重的叩问,叩问公益打捞还要等到何时?它也是一种追问:公共应急救助机制是否也该健全起来?
' />自古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三八村位于长江边上,这里水势复杂,深水区“窝子”多,因此常常发生“人落水淹死”的事件;加上当地人水性好,水上经验丰富,这种特有的“地利人和”的优势,正好被村民视作了“商机”,并衍生出了一个谋生的职业——捞尸挣钱,这着实值得我们为这个小村庄人的“经济头脑”而拍手叫好了。
不过,挣钱归挣钱,职业归职业,可一旦挣钱、职业与道德、与他人的生命有了牵连与纠葛之后,问题就不是简单的“商业”问题了。助人为乐,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当借助这种帮助、借助别人心底的伤痛来换取钱财之时,我们就要责问人性何在了?很明显,“捞尸”这样的挣钱手段是让大多数人所唾弃与愤恨的,可为什么这样一个让人痛恨的职业却能在当地形成一种“产业”,还能衍生这么多年?这背后就确实值得我们深思了。
首先,是什么推动着“捞尸”成为一个产业并长期存在的?放到这里而言,“有尸可捞、有钱可挣”无非是最佳的推动力。水势复杂、“窝子”多、安全隐患大,这些在当地人所熟知的常识,却只是被藏在心底,甚至还有“线人”随时报告情形。我们可以想见的事,在有人游泳的时候,旁边或许还有“捞尸队员”满心期待,等待灵魂“上钩”,实乃罪魁祸首。
其次,每一次成功的“捞尸”为何没有引起当地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重视?我想,原因可能有二:要么是当地政府部门能力有限,不能承担“捞尸”重任,即使知道这样的做法有违道德、社会伦理,但不至于违背法律制度,也就采取纵容默许的态度了,将其委托给“捞尸队”;要么就是政府相关部门与“捞尸队”间存在着某种“潜规则”,至于是“利益分红”,还是“捞尸”解决了政府的困惑,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当然,对于亡者亲属而言,无奈于自身力量的薄弱、政府部门的无能、彼情彼景下话语权的缺失,即使有捞不上来就成“折本买卖”的危险,也只能默默忍受,只要有一线生机大家自然是绝不放过的。亡者走了,对于他们的亲属来说,内心很痛,伤心至极,又有谁这时候会去锱铢必较,去为这个没有人性的“职业”而奔波呢?
亡者已逝,生者悲恸,而对于旁观者,我们唯有希望其能略显道德之善,不要伺机敛财,更不要触及生者内心的伤痛。认真想想,如果事发前就对当地水域情形给予了充分的宣传?如果对当地村民进行了及时的批评教育?如果对当地的“捞尸队员”进行了及时的道德“拯救”?如果当地政府部门对自身的施救能力进行进行的完善与提升?我想,定不至于衍生出这般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生财之道”来,这些如果的缺失确实值得相关人员好好思考了。
' />而网络的世界里面,也一直是喧嚣的,特别是这幅照片命名为“挟尸要价”。这在很大程度上面勾起网民的求真欲望,何况这个标题也被《南方周末》、《新京报》等有影响力的媒体所引用。虽然这两家媒体也有人通过微博表达出各自报社有失实报道,但这个时候网上的气氛已然被挑逗起来了,所以造就部分网民处于非理性状态看这件事。说这些媒体失实报道也可以,但实际上也没有失实报道,因为王守海的确参与了“挟尸要价”这个背后公司的运作流程。只是由于该照片在视觉上面产生的冲击力导致王守海成为了该事件的直接主角,而让大家忘掉了其身后站着点钱的陈波,那位被其它人称为陈总的打捞公司负责人。
这个让我想起舟曲发生泥石流的时候,《南方都市报》采用了一张很具冲击力的照片作为封面,被很多传媒人士质疑南都为什么会采用这样的照片做封面,简直有点不负责。当时我还有点不解,但仔细想来,有些时候媒体采用具有冲击力的照片作为新闻配图并没有错,但同样的配图,不同的人或许就会读出不同的解释。
当然这个还不是最重要的,重点是荆州确实发生了“挟尸要价”这种事情,而且还是以公司规模出现的。但是大众接受不了这种公司的存在,因为这冲击了我们的良心底线。生时,我们买不起房,也就无所谓。可如果不小心死了,还有人拿着自己的尸体卖钱,这叫人生为何堪?所以真正要说造假,那就是媒体没有第一时间揪出荆州打捞公司的黑手,却让这位参与捞尸并且以此获得工钱的老人成了替罪羊。而在该照片得奖之后,被各大网站推为头条新闻,荆州再次面临形象危机。这时,李玉泉教授出手了。不过随着一步步的内幕曝光,这位教授也疲软了,为荆州公关的形象更加凸显。
其实这样的事情,出现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比如上次发生在武汉的公交司机被打事件,武汉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制作出一个造假视频,粉饰公交司机攻击乘客的画面,而一味播放遭受乘客暴力攻击的镜头。一开始的时候,那几个乘客也是遭到网民的前夫所指,但随后经过网民层层分析发现视频有问题,马上矛头立转,网民有开始批判诚信存在问题,最后有关部门只好采取删贴淡化处理该事件。
通过这些事件的处理姿态可以看出现在还很有些政府部门对网络操作并不熟练,它们只看到网络舆论的暴力倾向,但没发现网络是一个公共而公开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面可以出现任何各式各样的言论。可终归有一点,那就是共识和在法律框架下面的处世行为。也许通过正面宣传,确实能够一时改善地方形象,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因为总有一些现场网民是正义之士,这个群体当中也会有人去揭开真相。而这些真相一旦与网络的及时传播性对接上后,任何之前的粉饰工作到头来只能面临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结局。
' />当时的场景已很难完全还原,细节上的争议当然还会继续下去。比如照片上的王守海到底在说着什么,手势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谈价还是让船靠岸?即使双方各执一词,也有旁观者的描述,可如果没有确凿的视频,已很难有一个定论。但这样的事实基本是确凿的:“挟尸要价”确实存在,负责打捞的王守海在客观上也确实参与了要价,照片记录的瞬间并不能全面反映整个事实,但反映了整个过程中一个最有代表性和冲击力的切片。照片只能记录瞬间,无法苛求它反映全部。
争议引发了许多话题,耗费了许多资源,虽然争议并没有获得一个确凿的结论,也没有撼动什么和推翻什么,但争论并非没有意义,这个争议过程留下了许多有价值的道德财富,提升了公众的辩论理性,也通过争论让公众对“挟尸要价”——这个时代无法回避的道德溃疡,这个社会不能遗忘的道德伤痕——留下了更无法磨灭的精神印记。
这一次争论完全是民间自生自发的,也完全遵循着民间的辩论理性。这种民间的争议没有谁占据着不容质疑的道德优势,也没有谁掌握着“我即真理”的道德霸道。判断,只能用事实说话;道德,只能用真相还原。虽然质疑一方的身份是长江大学的宣传部长,但他没有用自己的官方身份压人,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经历者的身份拿出了自己所看到和调查到的事实。媒体没有想当然地否定,而是回到现场采访当事人并尽力还原真相。评奖的组委会也派人认真对待质疑并进行了调查,最终的结果以调查为依据。尊重公众的道德情感,更尊重真相;没有天然的权威,真相是惟一的权威,质疑并不代表正义,真假比是非和立场更重要,这种公共理性和辩论规则在这一次民间争论中得到了很好的展示和演练。
这一次争论,让事件的当事人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尤其是照片发出后受到舆论激烈批判的白衣老人王守海。“挟尸要价”照片发表后,王守海成千夫所指,网上充斥着对他的谩骂和攻击。舆论也已经将其定格为一个眼中只有钱的道德沦丧者,一个“挟尸要价”的恶魔,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听他的解释和关注他到底做了什么。而这一次的争论,让王守海有了面向公众充分表达的机会,他接受了多家媒体的采访,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所说进行了解释。解释中自然有不少掩饰成分,但起码让公众明白了这样的现实:王守海并非如舆论描述得那么邪恶,他也曾救过人,打捞尸体只是他的一份工作,如果不给钱,他生活就没有着落;而且他只是一个打捞者,虽然参与了“挟尸要价”,但只是听命于背后的老板。
这种通过争论澄清的事实,起码提醒舆论,别把“挟尸要价”的矛头都指向一个听命于老板、需要靠捞尸要钱过日子的老人,打捞公司的无良,政府公益打捞的缺失,这些是更深层次的问题。舆论不能停留于对照片中一个人的道德批判快感中而忽略了背后的指使者和更深层次的恶。
这一次的争论,还给迷信“有图有真相”的舆论一个提醒,镜头其实存在着很大的信息盲区,照片提供的事实和真相往往是有限的,照片屏蔽的事实往往比记录的更多。我们无法苛求镜头反映全面的真相,但要意识到镜头的局限性,并对这种局限保持警惕。看新闻图片,一定要依照着新闻报道进行全面的解读,而不是陷于图像的联想中不能自拔。就像这一次争议所展现的,镜头之外的现实,照片之外的新闻,远比镜头中要复杂多了。
这一次争论也让公众在“挟尸要价”上了解到更多的事实和真相,从而能使舆论对这一事件有更深刻的了解。争议,并不会降低和改变舆论的道德态度,只会更深刻地铭记在舆论的集体记忆中。只是一张照片,人们可能会轻易遗忘,而一张照片引出这么多争议,牵扯出这么多故事,自然就很难遗忘了。
这场争论没有失败者,胜利的是真相和理性。这一次争论也让新闻专业主义的观点得到了表达,提醒媒体在今后的新闻操作中要更注重对“全面事实”的尊重。这一次争论,一些朋友表现出的“愿意被事实说服”的理性也让人佩服,先是质疑,在报道提供了更多事实后,改变了自己的态度。这一次争论中,一些朋友在对涉及一个老人名声的判断时所表现出的谨小慎微,也让人尊重。我都将这些视为这场争论留下的可贵的价值财富。
' />挟遇难者的遗体要价,这幅摄影图片获金镜头奖,它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震撼,它使我们看到我们不愿意直面的人性的残忍与冷酷一面,在整个时代都被逼仄到经济快车道上来,很多人都借助自己的一已能量与空间,获得尽可能多的经济利益。在经济社会残酷的市场逻辑下,很多不可能竟变成了“皆有可能”。这张照片使我们每一个人都置身于现场,都在其中扮演一个角色,不是遇难者,就是船上的渔民,或是旁观者,或是参与分利者。
就照片而言,让我们看图说话,关注图片中的细节,一是渔民的形体语言,并无一般救人行动中的那种悲伤感或焦灼感,因为这样的情景对他已是常态,是他生活的一部分,或已是职业行为,正是这样的职业行为,将打捞上来的遇难者遗体当成谈价的砝码。
所以,相关大学宣传部长质疑照片的真实性,但他无法质疑渔民形体语言背后的市场逻辑与生活本身的真实性。宣传部长要做的,是进行调研,对在场的学生进行调查,对发生这样的悲剧进行教育,哪些是学校的责任,譬如学校对学生救人的安全性教育不到位,哪些是社会的责任,譬如相关城市有没有在经常发生灾难的地段进行安全警示与政府救援。宣传部长执意于否定照片的真实性,当然是他的权利,但他更应该做他的本职工作,并预防此类悲剧重演。
为什么大学生们见义勇为?这既是人的本能,而多年的学校英雄主义教育也起着巨大的潜在作用。从雷锋精神到少年赖宁事迹,都浸润在一代年轻人的精神血脉之中。遗憾的是,我们一些学校的英雄主义教育,只有精神鼓励没有方式训练,只追求精神,而不问方式,必然导致许多悲剧不断发生。我想问一下长江大学宣传部长,长江边的高校,有没有对学生宣传过长江游泳的危险,以及长江救险的安全问题?徒有精神宣传,而没有方式教育,这是我们教育中最大的缺憾,也是许多悲剧发生的重要源头。
照片的另一个细节,就是渔民用绳子束住遇难者遗体,如果说挟遗体要价是见利忘义给人的心灵造成冲击,而将遇难年轻人束在船上,拖行靠岸,这样的镜头同样冲击我们的良知。他们与我们,是不是忘却了我们这个民族对生命体的敬畏传统?死者为大,面对已逝的生命体,我们是如此残忍地对待,它对所有生命体,都构成不敬与亵渎。当他们打捞到救险溺水的学生之时,也许还有一线生机与希望让生命的奇迹出现,应该放在船上平躺着,进行施救,可是,他们如同打捞到一件商品一样,束在船边,或沉或浮,全然没有任何恻隐之心、怜惜之情。可惜,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没有谴责对生命不尊的恶劣行径,而是喋喋于照片的真实性与渔民讨价的真实性。
更多的信息追问与揭秘在网络博客中传播,人们追问,为什么被救的两个孩子至今没有露面?
最应该问责的是这座城市的管理者们,他们在哪里?这里每年都有数十名游泳者在此遇难,这里的片警为什么不具备救援能力?这里为什么在夏天没有配备救援设施?也没有民间救援组织志愿者的身影,一切都顺其自然,听之任之,甚至让黑市场为所欲为,被有组织地控制,成为不义的、恶意的打捞行业。现场学生听到渔民说,如果不死几个人,他们(渔民)怎么有生意做?渔民只打捞遇难者遗体,却不救援遇难者给他们生的希望。到现在为止,我们的媒体多停留在讨论照片的真实性或讨价的真实性,但我们更应该透过这些表象,去追问那些人性沦丧的根源,去问责造成这样悲剧的真正责任者,通过问责,使同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生命高于一切,遗体应有尊严,我们看到汶川地震救援的日本队员,当他们挖出一具遇难者遗体时,全体默哀致意,遗体因此获得了尊严,仪式彰现出人道意义。现在一些媒体在灾区拍摄图片,通过纸媒与网络,发表了一些过于残酷的遗体图片,它侵犯了遗体的尊严,使遇难者没有体面地安息。新闻真相要追问的,是责任,是事件背景真相,而不是过于令人痛惜、残忍的生命之难。(作者系北京学者)
' />而“挟尸要价”四个字,从命名之时起,就设置了议程,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这个议程,才赢得评奖机构的青睐。问题是,所谓“挟尸要价”,有两层含义:一是挟持尸体;二是坐地起价、抬价。先说“要价”,从争议双方认可的细节而言,价钱早就谈好,且分批付款。图片中也是当事人等钱到位的动作和表情,并无谈价、抬价之实。
所以,“要价”并不准确。而当事人所作所为是否在“挟持”尸体,从图片看确有当事人为了等钱到位而停止打捞的信息,但这是否构成“挟持尸体”的行为事实,就要放在当地民俗大背景下。
江汉平原是我家乡,对这样的民俗从小就耳闻目睹。丧事称为“白喜”,家属不惜一切隆重操办。由此就催生与“死”相关的洗尸、入殓、乐队、道士、花鼓队、抬棺、送殡甚至哭号等连锁产业。这些产业自发形成市场,公共服务既不可能提供,提供了也不一定为百姓所接受。而这个市场之所以能维持并延续,就在于需求与价格的自恰弹性,市场需求者根据自家财力来规划服务档次及项目,提供服务的从业者提出可高可低的服务价格,在议价时更多根据需求者的财力状况,富高穷低,当然,前提是双方接受。这是当地殡葬市场的次秩序,也是一种亚文化。
这种次秩序和亚文化却不能保障经济上的兑现,时有拖欠、赖账现象,而为了避免这类现象,又催生另一种秩序,就是与死相关的服务皆“钱货两讫”,甚至有传言将对双方活人不利。于是,在江汉平原的葬礼上,经常可见到道士停下“超度”死者的活计,以及抬棺人中途罢抬的场景,都是在提醒家属“礼要到位”的意思。更多时候,如果东家真有困难,后续动作还是会完成,只是心中不爽。这类行为亦真亦假,不能说是恶意,家属并不反感。
江汉平原多水,尸体打捞是江边、湖边居民区另一个与死有关的自发性行业。其市场规则、秩序与相应的文化与上述各行业一样,完全遵照议定价格、“钱货两讫”的原则。就“挟尸要价”新闻事件而言,也许因为“顾客”是长江大学这个官家机构,才会谈到36000元的高价,而这个价格之所以被长江大学所接受,说明没有超出其接受预期,也可能参照了类似事件的行情。打捞队在钱款没有完全到账的前提下,图片中当事人的行为,和中途停止活计的道士及抬棺人并没有区别,都有催促“钱货两讫”的意味,不一定真是在“挟持尸体”。
要说明的是,这类行业不风光、不体面,又累人又晦气,经济上也没有保障,因此,当地人不仅对“钱货两讫”的诉求及行为大多理解和包容,而且对行业人员表示尊重和感激。但这类行为如果孤立地放在媒体的台面上,再加上“挟尸要价”四个字呈现出的情感倾向和道德评判,容易引起读者误解。
《挟尸要价》的细节真实让人性被刺痛,但作品的整体并没有抵达人性的幽暗深处,没有深入到“尊重生命也包括尊重尸体”的人本价值和情怀,而这种对见利忘义批判的浓厚的主观议程设置的命名,恰恰忽略和扭曲了这种更宝贵的价值。因此,笔者以为,《挟尸要价》尽管不是一部造假作品,但很难说是成功的优秀作品。
' />撇开具体的争执,公众面对这样一幅照片表达出来的愤怒非常可以理解。任何新闻图片所能定格的,都很有限,不过是沧海之一瓢、历史之一瞬,真正打动人、激怒人的,是照片背后也丰富也鲜活,或温暖或感动,或血淋淋或冷冰冰的世相人生。而照片《挟尸要价》就是拖着这样长长的彗星尾巴,一下子击中了公众的痛感。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痛感呢?从某种程度上说,每个看到照片的人都可能是那个被钩子拖着的人,那样的冰冷、甚至还有些平静。
先说事实。事发之荆州一带,从长江里边打捞溺亡者尸体,已经成了一个专门行当。老板负责接洽并拿所收费用的大头,撑船捞人的渔民拿劳务费,这样的捞尸生态链在当地存在有多年,一直平静地运转着。在这样的一个利益共同体中,很难具体区分谁在要价、谁在干活儿,或者,谁比谁更可怜。老人王守海固然所得微薄,但这并不是他可以自外于整个“挟尸要价”事件的理由。既然是生态链条,当然有严格分工、有利益分成,享用大头的自然是主使,而分点残羹剩汤的,依然算得上是帮凶。
至于每人一万二的天价捞尸费何以无人干预,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意思。后来被拘留的老板陈波凭什么垄断了江上捞尸的江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到底应该负有哪些监管责任?天价捞尸费中,有无打点、孝敬某些部门某些人士的部分?也未可知。但一个基本事实是,如果不是这一次捞尸的滚钩钩到的是3位舍己救人的大学生、英雄,恐怕当地政府依旧会不闻不问下去。其实,很多情况下,“扬善”并不影响“惩恶”。只要当地存在如此丑恶之捞尸江湖,则媒体就有责任揭露事实,公众就有权利表达愤怒。
再说判断。概括起来说就是,英雄热血遇上的,是一连串的冰冷和淡漠,是社会现实的坚硬和锐利。我们可能都愿意看到一曲感人的救人壮歌,可是总有一些不和谐音刺激我们的感官。而且,类似的现象是会叠加的,叠加得多了,印象就会变成虚化的事实,而虚化的事实就会逐渐真实起来,并进一步成为左右我们价值判断的依据。从新疆克拉玛依大火的一声“让领导先走”,到这一次的“挟尸要价”,一脉相承,难分真假。
正因为这种印象的不断叠加、现实的不断佐证,这些年来,很多公共事件都很难真正禁得起道德的追问。这个稀缺之物,越来越成为公众剖析现象、直抵本质的工具。这一点,在此次网友跟帖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人面兽心”、“民风浇薄”、“只认得钱”……之类的恶言恶语不可胜数。其正义在手、毋庸置疑的笃定姿态跃然网上,根本不可能与其认真讨论一张新闻图片的真伪。也就是说,只要丑恶的社会现象不消除,只要政府责任依然不到位,则照片不过一个触媒而已,真伪与否并不重要。
不过,尽管调查结果认定照片没有作假,却并不能掩盖公众对照片本身瑕疵的批评。我们可不可以把照片背后现实的真实性理解为照片本身的真实性?换言之,照片拍摄者张轶可不可以在撰写图片说明时,仅仅凭别人的说法自己撰写当事人加引号的话语?调查性报道,包括调查性新闻图片,最起码的底线要求就是求真。这个求真当然包括尽可能多的细节真实。王守海参与了“挟尸要价”行为,并不等于就说了那样的话。记者其实完全可以表述得更为严谨,而不应该直接引用并不确定的话语,徒增口舌之争。
与一派祥和相比,有质疑、有争议、有辩驳、有表白,终归是一件好事情。相信评委会公布的调查结论会让争论告一段落,但不会真正平息。这一事件将引发公众对新闻伦理、道德追问、政府责任等等问题长久的思索。地方政府何以总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领,将一起原本应该问责的灾难,点化成一曲英勇救人的壮歌?媒体将如何自处,方能在事实与判断间找到安全和平衡?公众的情绪何以总是非此即彼,陷入极致评价之中?这些问题注定不会消失,注定还将长期困扰着新闻和公众。
新闻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道德也不会在眼下这个转型期迅速失语。不过,我们在责难社会冷漠的时候,更应该的是设法消除这些冷漠。而仅仅讲道德的故事,是不可能完全消除冷漠的。关键还在于政府的责任、制度的保障以及权力的回归。从这个意义上讲,《挟尸要价》是一个绝佳的范本。
' />在作者提供的照片中,有一张是这次组织打捞的老板陈好,在收取长江大学筹集的打捞款的镜头。如果不是针对这次质疑,这张照片有可能难见天日。作者多次参加摄影比赛,为何多次将这张照片弃之不用,这个镜头不是正可以展现组织打捞尸体的老板的贪婪吗?
《挟尸要价》展示的是渔民向校方索要打捞款的场景,在这个事件中渔民只不过是一个配角和道具而已,而这个件事真正幕后老板则是陈好。而且去年就有媒体报道,该地的捞尸业务已经被这个老板所垄断,任何人别想在此染指捞尸业务。也就是说陈好在组织捞尸的过程中,不仅仅是见利忘义的性质,更有一点垄断当地捞尸市场的“黑社会”性质。然而在这个记录历史的镜头里,这个应该被钉在历史耻辱上的主角却被忽略,而受陈好控制的渔民却成了这个事件的主角,难道曝光渔民《挟尸要价》更符合“新闻暴力学”的原则吗?
近年来养生很受人们追捧,许多养生大师也是层出不穷。重庆市北碚区缙云山绍龙观的住持李一,从一个街头卖艺的杂技团长、被追债的失意商人,变身“道教领袖”,在其成名的过程中曾得到多个“贵人”的帮助,一名时任重庆副市长的官员打招呼为其获得重庆两座寺庙的管理权。这位重庆副市长姓氏名谁,不仅地球人猜不出,恐怕是火星人也琢磨不透。正是这位副市长扶上马送一程,才使得李一名声大振要风得风,正是这位副市长养虎为患,才使得李一如虎添翼。然而最后虽然围绕在李一身边的那些明星被一一曝光,而这位副市长却成了“无名英雄”。
这就是中国新闻传播学的“潜规则”。媒体若报道某局的正面新闻,必称是本报记者采访某局副局长王二麻子。媒体若报道某局的负面新闻,必称是本报记者采访某局王副局长,或者是本报记者采访了该局副局长。王副局长还能让人有猜想的余地,而该局副局长连让人猜想都成为高难度问题。
不可否认的是,媒体在强权面前依然是弱势群体。然而让人无法容忍的是,媒体对于比自己还弱势的群体,下手更狠。媒体上的社会负面新闻,市民张三、李四有名有姓确凿无疑。对于老百姓的负面新闻,不仅市民的姓名俱全,而且洋洋洒洒几千字,有时在文章的最后不妨再来上一篇短评。对于普通人的负面新闻,恨不能剥光被报道者的衣服,向公众展示他们的裸体,而报道的事件不过是市民上车没有按顺序排队,骑自行车闯红灯之类的问题,媒体如此“抓小放大”,可以说是“新闻暴力学”的规则。
媒体是社会公器,本应在新闻报道的过程中,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然而媒体为何对于官员和强势群体,在进行负面报道的过程中多有禁忌。而对于普通市民的负面报道,却毫不留情直呼其名。媒体报道负面新闻,看人下菜碟。对于弱势群体,置之于死地而后快,到底是何居心?中国自古就有: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为何中国人自古以来的新闻传播学的理论,在权贵面前却发生了惊人的逆变,成了:好事传千里,坏事不出门。
' />《挟尸要价》讲述的故事略有不同。去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三位学生,为救落水儿童而溺水身亡。地方警察和消防队先后来到,无所作为并很快离开,校方请来了商业捞尸公司。谈好价格之后,先交了定金4000元,然后开始工作。捞上一具尸体之后,余款还没拿来,打捞公司的老板陈波指令打捞人员王守海等暂停打捞。在这个过程中,摄影记者张轶在不停地拍摄。其中一张定格了王守海牵尸挥手的瞬间,以“挟尸要价”为题在媒体发表之后,震动舆论。这张照片多次获奖,最新的奖项来自据称是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的“金镜头”奖。
这张照片遭到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的多次质疑,这一次尤其引人注目。他认为照片所记录的画面,并非打捞人员见利忘义的“挟尸要价”,而是与岸边师生商量“牵尸靠岸”。李认为,该照片被误读了,荆州人的形象也被误读了。然而,他以大学宣传部长身份来“维护地方形象”,引来的质疑比照片本身还多。
很多人认为,不仅要宣传正面的英雄形象——救人的大学生和渔民,也要直面丑恶的道德堕落者——典型就是这张照片所记录“挟尸要价”的打捞公司人员。人们所期望的,是一个完整的感人故事:少年落水,大学生奋勇相救;大学生溺水,渔民们奋勇相救;即便希望渺茫,渔民们也不肯放弃;地方警察和消防官兵火速赶到,全力救援;商业打捞公司听到消息,飞速驰援,主动表示不收一分一毫;经过艰难搜寻,英雄的尸体终于打捞上来了;在人们的赞赏和感激声中,打捞人员谢绝了烟酒钱,悄悄地消失在暮色中……
我并没有嘲讽这个想像,我认为事情就应该这样发生,而且完全可能这样发生,相信也在不少地方真实发生过。人心都是肉长的,都有可能被热血激励。但是,人们更应该直面的是,现实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这个故事的开头,已足以令人感动。从渔民的理智行为开始,就有些脱链了。根据媒体报道,渔民参与了援救,但并没有像年轻的大学生那样奋不顾身。当他们判断溺水大学生已没有生还希望之后,尽管一些女生跪地相求,他们也坚决地放弃了救援。随后地方警察和消防战士赶来,可以说是浅尝辄止。打捞公司来了之后,无视师生们的悲痛和急迫,开口谈钱,已经令人不快;又停工待款,难免让人愤怒。
我完全理解人们的愤怒,也对这家公司的行为感到遗憾。但不得不说,即便在一个“感动中国”的故事中,有人不为所动,那也只是不同的道德感而已,何况有些人可能完全持不同的观念。即便十人中有九人都愿意义务劳动,其中有一个人不愿参与,也应该尊重他的选择。事情曝光以后,这家公司遭到了舆论的谴责。这是它该得的报应,但也该仅此而已。
事实是,舆论哗然之后,该公司老板陈波涉嫌敲诈300元烟酒费被警方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并将3.6万元打捞费用和300元烟酒钱全部交还给了长江大学。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家商业公司,收取一定的打捞费用并不为过。假如他们当时拒绝收钱,可以看作是向救人英雄致敬。被迫退还所得款项,就是一种强迫致敬了。本该受到舆论追究的政府部门,反倒成了强迫致敬的执行者。
打捞尸体能有这么高的收益,我相信当地不少渔民都有意竞争。陈波能收取如此高的费用,据媒体报道乃欺行霸市的结果。对此,政府部门不能逃脱监管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假如“10·24”悲剧是一场公共事件(试想一场空难或车祸),政府就有救援和打捞的职责。警察和消防人员不能完成任务时,应由政府出钱雇佣打捞公司,打捞公司完全可以和政府谈价。这一切,都被简单的道德审判所掩饰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