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管形象严重不佳的大背景下,“下跪还礼”无疑为这个群体挽回了一些颜面——城管也不都是“妖魔鬼怪”,总还有一些人懂得尊重那些人之为人的底线价值。事实上,即便对于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法律也还要尽可能保障其基本人权,让其拥有最基本的体面和尊严。更何况,面对一个仅仅是迫于生计而占道经营的女商贩,抱着孩子行下跪恳求之国人大礼,这换成谁,都会觉得情何以堪。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下跪还礼”说明——正如许多调查所显示过的那样——即便是为很多普通人所不齿的城管,甚至那些实施暴力执法的城管,也并非没有任何恻隐之心的“妖魔鬼怪”,而是和你、我一样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普通人。最典型的例证就是,2005年发生在北京的小贩崔英杰刺死城管副队长李志强事件,后经媒体还原,施害者和受害者都是制度的楷模,杀人者崔英杰不仅上学时品学兼优,在部队时还是优秀战士。
这么多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称得上有情有义的好人,一旦进入城管关系就变得薄情寡义甚至穷凶极恶,承受个体不能承受之重,这说明无论是暴力抗法的商贩,还是冷酷无情的城管队员,其人性中“恶”的成分,并非与生俱来的“人之初,性本恶”,而是城管执法的理念存在偏差,这正如一位城管队员所言,“是恶法让好人相残”!
城管的执法理念,甚至绝大多数城管队员都不认可。武汉市江岸区城管执法大队的一次队员心理调查显示,八成以上队员认为自己的职业缺乏社会认同,感到心理压力巨大,甚至向陌生人刻意隐瞒自己的职业。同样是武汉市一名10岁的小学生,之前一直以父亲为豪,有一天突然语气坚定地说,“长大了死活也不会当城管”,原来“爸爸是城管,同学们都瞧不起我”。
没有谁是天生的暴戾之徒,声名狼藉的城管不是,为稻粱谋的小商小贩更不是,虽然他们表现出的暴戾有时让人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作为被执法对象的商贩,一般不会故意为光鲜亮丽的城市“抹黑”,只是生计所迫而不得不如此;作为执法者,严格执法也是城管队员谋求生计的手段。虽然城管“下跪还礼”的恻隐之心让人感慨万千,可一旦脱离下跪的场景,其还要履行清理占道经营小贩的执法职责。
当越来越多城管都无法承受执法过程中的“感情煎熬”,制度的无动于衷就会让人更为寒心。如果刻意追求整洁无暇的城市管理理念不变,“除恶务尽”的思维模式,会让同属弱者的城管执法队员和商贩成为互相伤害的对手:城管为了完成一个近乎不可能完成的治理任务,很多时候不得不靠伤害商贩来实现;而商贩要维持自己基本的生存权,很多时候在被逼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暴力抗法。
' />近日,当济南历下区城管对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清理,对一位年轻女商贩的经营物品进行扣留时,双方争执起来。争执中女商贩抱着孩子给城管下跪,见状,城管人员也向女商贩跪了下去。事后该城管表示,他主要是想与对方“平等对话”。(5月6日《齐鲁晚报》)
这条“济南城管下跪劝商贩”的新闻在微博被大量转发后,有人赞赏,有人批作秀,有人冷眼旁观……且不管该城管下跪的真实动机是什么,至少面对下跪小贩,城管没有视若无物,没有强拉硬拽,更没有拳脚相加,而是下跪还礼,温言相劝,这无论如何都令人欣慰。
城管与小贩,总是有道不尽的“故事”。曾经有一段时间,城管向小贩施暴的新闻频频现诸媒体,引来舆论不断挞伐,城管这一职业的声誉,一度也降到了最低点。但最近一两年来,形势似有几许改观,人们感觉到,城管街头施暴的新闻比以前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城管柔性执法的报道,如眼神执法、女性温柔执法等等,如今,下跪执法更是将这种“柔性执法”推向极致。
“柔性执法”当然不是什么坏事,越来越多的城管执法人员能回归人性,对小贩多些理解和同情之心,多些平等与尊重的意识,这对于保障小贩生存,降低街头冲突,消弭底层的怨气,挽回城管的声誉,可谓善莫大焉。
城管主动俯下身架,进行权力的自我抑制,固然值得称道,但这并不会带来完全意义上的“平等”。因为,所谓的“柔性执法”本质还是居高临下式的,其主动权完全操持于城管自身,柔性与刚性,随时随地都会发生转换,而且权力具有自我强化和扩张的本能,“柔性执法”若要普遍化,很难。
其实,我们更需要的,城管和小贩之间真正的平等是基于敬畏权利的平等,不是同情心之下的平等。
小贩当然也应该接受监管,而监管也应该有边界。这需要从法律制度上来解决——小贩应被认定为一种正当的职业,获得公权机关的承认;摆摊作为谋生的权利,在一定条件下获得法律法规的许可;当小贩因违章遭遇暴力执法时,公安和司法机关,有责任对施暴者进行惩处。
城管给小贩下跪固然是一种进步,但是,这并不能完全解开城管与小贩问题的死结。问题的关键还是,能否让小贩的权利从模糊地带走出来。小贩的权利“清晰起来”,城管的权力就自然会退到其合理的边界。
□韩涵(媒体人)
' />近年来,城管执法与商贩之间的矛盾利益冲突,不断显现,不论是城管围观执法,还是女性温柔执法,这些等等”文明执法“方式,却只能止一时之痒,但却不能解决城管维护“城市形象”,商贩违法占道经营的“现实之痛”,这不得不思考,这样的城管下跪劝商贩,是否可以“被学习”,能否“唤醒”城管以后的文明执法。
来看一看,这样的城管“下跪还礼”,很是值得学习的。在报道中,小贩给城管下跪,城管怕承受不起,只能下跪还礼,就像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所称那样,下跪是一种严肃的礼仪,含有敬畏的意思,双方用这种方式来化解矛盾,避免了冲突。
笔者也同意这样的观点,但笔者还要加一句,城管下跪不仅仅是对商贩的敬畏,其实体现的更多的是城管“人性化”的一面。俗话说,人之初,性本善,换位思考一下,女商贩在违规摆摊,城管执法人员准备对女商贩经营物品暂扣时,女商贩为了生计,迫于无奈,只有下跪“求饶”,城管居然能理解商贩的难处,能为商贩的现实生活考虑,面对商贩下跪“求饶”,出于人性本能,也只有“下跪还礼”。该城管能以“平民心态”来对待商贩,能把商贩摆在平等对话前提之下,而不是城管高高在上的执法心态,这样的“人性化”执法,最终把违法占道经营问题也解决了,还不至于出现矛盾利益冲突,何乐而不为呢?
不可否认,城管暴力的执法,往往引发城管与商贩的暴力冲突,大不了打个“鱼死网破”,问题还是问题,矛盾还是矛盾,还是不能解决城管与商贩为了生计博弈的“现实之痛”。我想,面对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利益冲突时,多一份“人性化”执法,多一份“平等对话”,多一份这样的“下跪还礼”,城管与商贩之间的暴力冲突上演,也没有不减少的理由。
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在笔者看来,城管“下跪还礼”并没有“掉价”,相反,出于对商贩人性的考虑而下跪的城管,反而是高尚的,反而是值得学习的,至于能否“唤醒”城管以后的文明执法,我们拭目以待。
' />长期以来,在众多城管暴力执法、不文明执法的新闻影响之下,城管的社会评价非常低,公众也由此对城管形成了刻板印象。很多人习惯性认为,城管就是暴力执法、不文明执法的代言人,城管处于强势地位,欺负弱势的小商小贩,整天恃强凌弱。虽然各地采取柔性执法、组建女子城管队、大学生和硕士生城管队等一系列措施,均未改变城管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和评价。这一次城管和小贩互跪,显然改变了过去城管的一贯执法模式,给人一种“礼”性执法感觉,应当说是一个进步,这恐怕也是很多网友肯定下跪城管的主要原因所在。
不过,透视城管和小贩互跪事件,我们不能忽略这起个例案件发生的当时情形以及背后的社会环境,不要遗忘城管下跪背后遭受的无形之中的压力。
小贩突然下跪,其实是打悲情牌,争取更多“不明真相”的游客的同情和支持,从而确保自己的占道经营行为不受管制,甚至借机吸引更多的顾客。而城管执法本身并不影响她的营生,并不是要禁止小贩在大明湖摆摊,不是要剥夺小贩的工作权和生存权,只是要求他们在指定的位置摆摊,不要占道经营。实际上很多像她一样的小贩在城管前来执法之时,退回到了指定位置经营,没有占据人行道,只有这位小贩拒绝配合,坚持占道经营,才引起了纠纷和争议。
从表面上看,城管回跪是城管本人主动回跪,实际上是当下社会环境下的被迫下跪,是自我保护的本能意识之下的下跪,并不是为了“平等对话”。在当时那种情形之下,围观者本来就在天生的同情弱者的心理之下,站在同情弱者小贩的角度,当小贩下跪的那一刻,围观者的非理性同情无疑达到顶峰,面对小贩下跪,执法的城管的选择其实相当有限。一条选择默许和纵容小贩占道违规经营,这无疑宣告执法失败,今后都无须前来执法,自己的饭碗必将不保。另一条选择就是继续依法执法,但是要确保执法的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可能更大规模的冲突,城管就必须采取措施,消除小贩下跪对激发围观者不满情绪的负面效应,这只能是城管回跪,自己也打悲情牌,赢得围观者的同情。在当前社会仇视城管的舆论大环境下,面对小贩下跪,如果城管在不回跪的前提下继续执法,必将被围观者贴上不文明执法的标签,给公众留下恃强凌弱的感觉,招致全社会的一片骂声,甚至当场可能就遭到“正义”的群众的讨伐和教育。
可以说,制造城管和小贩互跪闹剧的不是他们共同的上级政府,而是我们非理性的社会。我们社会一味的为小贩说话,助长了小贩的违规心理,纵容了悲情牌作用,相反一味的指责和批评城管,导致城管不敢轻易的依法执法,只能看着围观者的脸色选择性执法。实际上城管和小贩可以共生共存,并不是天生的矛盾对立体,一方面政府保障小贩的摆摊经营权,另一方面小贩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不能为了抢占好路段乱摆摊,公众也应当站在这个前提之下理性看待城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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