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定得有房子,恐怕这是现在的中国才独有的特色。虽然我没出过国,但从结识的国外朋友和外国的影视剧中很少看到有国外女子在自己出嫁之前提出男方必须有房子才肯嫁的现象,就算在古时的中国这个要求也从未像今天这么强烈过,哪怕是我们“80后”的父辈。
8月15日的《湖北日报》报道指出,在“2011年十大城市娶老婆成本排行榜”中,深圳以208.2万元高居“娶老婆成本排行榜”榜首,北京和上海都以超过200万元位居前三甲。其中深圳的婚房成本占到193.4万元,北京183万元和上海185.8万元(含装修和购置家电)。如果按有资产30万元,年薪6万元计算,男方需要至少28年不吃不喝才能还完这个结婚花费。
如果说这样的结婚成本不足以让一个待嫁的女子体谅男方的难处,那确实不值得去娶这样的媳妇。有人说《婚姻法》新解是对女性的“强拆”,是对富人财富的保护,我深不以为然。《婚姻法》新解是从法律的角度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事实:婚房不应是婚姻的全部,不应成为追求幸福的拖累。
首先,不妨从有钱男人和没钱女子的配对概率来算,计算下来会发现,你若想成为有钱人的妻子的概率是非常低的。据《2011胡润财富报告》统计的数据显示,中国大陆地区有96万千万富豪和6万亿万富豪,也即1400个中国人中有一个是千万富豪。
毫无置疑的是,能成为千万富豪,亿万富豪的人肯定不会是很年轻,除了像杨惠妍、李想这样的个案。很不幸的是,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其中有一半还想移居国外。因此,从概率学上说,想成为有房子有存款又有车子还生活无忧的少奶奶的女子还是有数的。因为如果只是百万富翁,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也就是一般般的生活水平而已,甚至也有可能是房奴一族。
其次,文化传统也并不是很认可地位悬殊的婚姻存在。俗话说,门当户对就是这个意思。我们不妨来看看,买不起房子的都是些什么人,其中一部分是居住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却一直生活在底层(比如无地产被征用的企业职工,没什么技艺的城中村村民),还有一部分,也是最大的一部分——在城市化进程中走进城市却不被城市所认可的农村青年。
当然,进城的女子可以选择嫁给有钱的城里男子,但这里又涉及到一个概率问题,且不说进城女子是否能够认识到愿意娶其为妻的城里有房男子的问题,城里有房男子数是不是等于进城女子数就是个很大的问题。
因此,《婚姻法》新解只是告诉那些趋利的女子们一个事实,不要天真到以为通过结婚就可以一劳永逸过上安乐的小生活。结婚只是你人生一个新的开始,你仍需要工作,需要做家务活,需要为生活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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