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使财力分配进一步向县一级倾斜,2009年江西“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全省由2005年的21个试点县扩增至80个县(市)全部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至此,江西全省所有的县(市)均已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详见3月8日新华网)。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消息无疑是江西农民朋友们的福音,同时也是一些县级政府的好消息。正如报道中所说,在“市管县”的财政体制下,县级地区容易“营养不良”,地级市的工作重心一般都放在城区而不是农村,市级财政侧重于市区的发展,在经济利益上可能出现“市县争利”。
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赋予县级政府行使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能够起到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的效果。江西省的此项改革也正好是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呼应——该文件明确提出,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从中央的政策支持到底层百姓的呼吁、期待,“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产物。之所以这么说,还有实例为证。截至2007年底,安徽省在探索“省直管县”工作中,县域财政取得了长足发展,对安徽全省财政增收的贡献率逐步提高。2007年,安徽省61个县(市)财政总收入增长34.4%,增幅高出全省增幅近8个百分点。而早在2004年,安徽省下辖61个县(市),人口占全省的70%,但经济总量却只有全省的一半。
从资金总量损益与流动环节的关系来说,资金流动的环节与资金损益是成正比例关系的,即资金流动环节越少,资金总量损失越少。而如果还加上“县市争利”以及贪官污吏在其中的作梗,不管是中央财政的拨付还是百姓赋税的上缴,都难免要受到资金流动环节多少的影响。
那么,我们是不是有理由期待江西的“省直管县”能够为江西的县级政府和百姓带来更多福利,减少更多的哀怨呢?答案是肯定的。但对于新财政体制之下的县级政府来说,虽然“省直管县”是一项好政策,但还只是“好”的开始,因为这样一项新的财政体制毕竟也给政府提出了新要求,甚至是管理挑战。比如现行资金结算方式不适应“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需要,以及由于县级国库工作人员少和业务水平不高的影响,导致难于应付新财政体制之下的资金结算工作等。
总之,县级政府在期待一项好政策出台的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抓住机遇,才能把经济发展搞上去,为一方百姓谋得福利。(肖隆平)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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